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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多措并举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时间:2017-01-25 来源:许昌民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做好许昌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2016年以来,许昌市不断强化特困人员服务管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稳步提升,供养内容不断充实,充分保障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一是提高供养标准,改善生活质量。2016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许昌市再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将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均比去年提高200元。
二是严格落实政策,实现“应保尽保”。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定期开展农村五保复核复查,对所有农村五保对象和“应保未保”对象逐一进行核查认定,核实对象身份是否符合五保供养条件,检查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通过开展五保复核认定,进一步澄清五保供养对象底子,强化五保供养对象的动态管理。
三是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水平2016年,继续开展农村敬老院升级达标和“三化”创建活动,推进敬老院精细化管理和家庭式服务,开展星级评定,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实施敬老院温暖工程,保证了敬老院集中入住老人温暖过冬;自20161月份起,多次开展敬老院安全管理大检查,排查出安全隐患200余处,下发整改通知书60余份,进一步完善了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了入住老人安全稳定。
四是积极整合资源,持续改造提升。积极开展敬老院整合撤并工作,对部分基础设施亟待改善、管理服务水平滞后的农村敬老院,实施整合撤并计划,降低管理成本;对一批基础较好、规模较大的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2016年,全市共撤并敬老院4个。同时,多方筹集敬老院新建改扩建项目资金,抓紧推动项目落实,2016年,争取上级资金130万元。督促指导许昌县张潘镇中心敬老院,长葛市和尚桥镇、董村镇和大周敬老院开展“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储备项目筹备建设工作。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