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03-06 来源: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由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2017年工作计划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河南民政网(www.henanmz.gov.cn)上公开,如对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路18号,电话:0371-65506737,传真:0371—65506323)。
一、 基本情况
2016年,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印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豫民办文〔2016〕49号),组长由鲍常勇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刘清民副厅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厅办公室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关各处(室、局)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员。为了促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2016年4月,组织召开了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全省民政新闻宣传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培训。厅办公室不定期组织由机关各处(室、局)信息员参加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有关知识,进一步提高人员的能力素质。
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被列入“2016年全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内容,多次就信息报送工作发文督促。10月,刘清民副厅长专门作出批示“严格按照原定办法管理,对空白僵尸处室网页进行通报,逾期不予整改的,要追责”,对机关各处(室、局)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河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明确要求,采用书面告诫、通报等形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厅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厅门户网站内容分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互动交流及专题专栏4大类。 2016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48条,其中通过厅机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12条。报送省政府门户网站并被采用的民政政府信息1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6年,省民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件,其中申请方式为网上申请的52件、信函申请的9件、当面申请的4件。所有申请全部办结,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因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件,没有被举报投诉。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民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类资金信息,向下链接到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民政局的民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专栏,一直向下链接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开设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专栏,要求涉及我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信息在产生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将厅门户网站的业务问答栏目作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专栏,并在民政要闻和公告公示栏目中予以公示。
(四)回应关切及政策解读情况。省民政厅成立了河南省民政厅舆情应对领导工作小组,由鲍常勇厅长任组长,刘清民副厅长任常务副组长,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下发了《河南省民政厅舆情应对工作规程》(豫民办文〔2016〕44号),对舆情应对工作进行了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媒体采访工作流程》、《约稿工作流程》和《舆情应对工作流程》,并绘制了流程图,使新闻采访和舆情应对工作流程更清晰合理、职责更明确;加强了舆情监测,投入10万元,购买了中国社会报社舆情中心提供的舆情信息服务,提高了监测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全年成功处置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6次,回复省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咨询467条。2016年“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前夕,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省2016年以来防灾减灾工作开展情况及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60号)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出台之际,省民政厅采取厅长在媒体接受采访、在河南日报开辟专版等方式进行宣讲和解读;在厅门户网站上开设政策解读专栏,采用图解等形式对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
(五)制度建设情况。省民政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河南省民政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河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河南省民政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河南省民政厅机关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时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程序,明确了责任。特别是专门制发了《河南省民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主动公开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类资金信息,提高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厅机关制发的文件公开数量较少;回应解读力度差距较大;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2017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打算
2017年我厅将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程序,落实责任,重点做好我厅制发的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公开,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参加网上访谈或政府在线等栏目,建立民政政策专家解读机制,对民政领域出台的重大政策进行深度解读;三是做好舆情应对,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或重大舆情,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四是加大对社会救助等类别信息的公开力度,督促县(区)民政部门将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到户;五是落实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处(室、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2017年2月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