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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等9部门联动 重点做好困境儿童保障7件事

时间:2017-04-21 来源: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4月20日省民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和省残联联合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对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安排部署,加快解决基层儿童福利服务和关爱保护“最后一公里”递送问题,9个部门和单位将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实现对困境儿童的综合施策、有效保障,着力做好以下7件事。
一是尽快建立翔实工作台账。迅速进行困境儿童基本情况摸底排查,2017年7月底之前,完成按人建档立卡、信息统计建库和上报工作,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支持。二是抓紧细化政策措施。已经实施的政策措施,继续做好全面深入落实工作;对《实施意见》新明确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各地具体实施办法。三是切实做好制度机制建设工作。推动建立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和面向城乡困境儿童的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在内的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统筹做好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指导、协调和督查等工作四是统筹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将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相联系,各有侧重、统筹推进、协调做好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工作。五是全面推进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底前全部建成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2018年底完成乡镇(街道办事处)儿童福利服务站建设。2017年,各省辖市至少选一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新建成儿童之家不少于20个,省直管县(市)选择一个乡镇作为试点,新建成儿童之家不少于10个,年底全省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示范性“儿童之家”要达到500个;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一名儿童福利主任或儿童福利督导员六是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功能作用。“儿童之家”是基层儿童福利服务“最后一公里”递送的大本营和服务资源配置的转介地,依托村(居)委会建立“儿童之家”,面向辖区儿童开展儿童福利服务和关爱保护工作,配备相应的办公和儿童文体娱乐设施设备,宣传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和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及时了解并收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情况,帮助家庭办理相应的救助保障或向有关部门提供转介服务,开展各种有益的儿童活动,指导家庭提升儿童养育、教育和监护能力,提供基本儿童福利关爱服务。七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在加强学习与部署,强化载体建设,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推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深入实施,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关爱儿童、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让尊重和关爱保护儿童成为国家意志、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