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新闻 > 民政要闻

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来豫调研对我省社会救助和地名普查工作提出要求

时间:2017-05-19 来源:厅办公室
5月16日至18日,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一行6人到我省调研社会救助和地名普查工作,省民政厅厅长鲍常勇、副厅长刘清民、李长训陪同。调研组先后到三门峡市、郑州市展开实地调研,查看走访了陕州区敬老院和贫困家庭,考察了三门峡地名文化建设情况,到郑州开展了地名普查工作调研。实地调研结束后,宫蒲光副部长听取了省民政厅工作汇报,对河南省全面建立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低保核查、加强民政基层基础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地名普查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社会救助、区划地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就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宫蒲光强调:一要坚持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认定农村低保对象,要按照民政部、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扶保衔接。二要积极推进扶贫政策的共享。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国务院“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各地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的要求,积极协调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将生产扶持、易地搬迁、光伏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等政策,统筹用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将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以及临时救助政策向低收入人群延伸;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形成制度合力,努力缓解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三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能力。到2020年所有地区的农村低保标准都要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加大分类分档施保力度,提高低保家庭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水平,确保其基本生活。统筹使用社会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社会救助资金结余。四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的作用,特别是在统筹救助资源、解决困难群众遇到的急难个案问题等方面,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要会同扶贫等部门加强动态管理,对通过扶贫收入增加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退出,脱贫后返贫的要及时纳入低保,形成良性机制。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名普查工作,宫蒲光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地名普查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以赴抓好、推进好。要落实国家要求、细化任务安排,强化工作衔接,继续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妥善处理好普查验收、数据入库、成果转化、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协调、有序推进。二是继续完善普查成果。继续做好普查成果自查自纠和修改完善工作,重点在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文化性上下功夫。“完整”就是要应普尽普,确保普查成果如实反映地名情况;“准确”就是要详实准确,确保普查成果位置准确、描述精确;“规范”就是要严格标准,确保普查成果填写规范、格式统一;“文化”就是要充分挖掘地名文化属性信息,进一步提升地名文化内涵。三是同步推进成果转化。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要求,抓好规划实施,重点是要推进好图录典志编纂工作,继续做好释文编写工作。抓紧启动、实施好省、市、县三级图录典志编纂,突出本地特色,细致设计编纂方案,统筹安排人员力量,务求实现图录典志编纂上下联动、齐头并进。四是认真做好归档工作。按照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开展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归档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和全面。按照“以省为主、自下而上、逐级检查”的工作要求,细化地名普查档案检查验收标准,切实组织实施好地名普查档案验收工作。
宫蒲光副部长还就适应新型城镇化,做好行政区划工作,提出了重要指导意见。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