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将“先诊疗后付费”
时间:2017-05-25
来源:河南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 葛 颖)我省困难群众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出台。到本月底,省内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面启动“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患者不需要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要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对象为具有我省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困境儿童。
符合医保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就诊时持社会保障卡(参保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办理入院手续,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患者出院时,按规定应由基本医保基金、大病保险资金、大病补充保险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患者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即可。对住院时间较长、医疗费用较高的参保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个人应承担费用情况,自行制定分阶段付费具体办法。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