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500多个村级儿童福利之家1.6万名儿童福利主任细心呵护河南着力健全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时间:2017-06-10
来源:中国社会报
赵月侠
5月29日上午,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昆阳办事处圪垱店村“儿童之家”门口,两个小姐妹花花和果果正准备来参加“儿童之家”的开放日活动。
“这姐妹俩都是留守儿童,姐姐5岁,刚上幼儿园,妹妹2岁。父母在外地打工,姐妹俩都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这在我们农村是普遍现象。”圪垱店村儿童福利主任朱玲边说边招呼早来的几个大孩子领着刚来的小孩子走进了布置满了书籍和玩具的“儿童之家”,他们将在这里看看书、聊聊天,一起做游戏,还可以相互讲讲绘本,或者跟儿童福利主任说说最近生活中的小秘密,度过一个美好而充实的周末。
这是河南省552个村级示范性 “儿童之家”的开放日缩影。
河南倡导建立的村级“儿童之家”,就是在村(居)依托现有场地开辟平台,配备相应的办公和儿童文体娱乐设施设备,面向辖区儿童开展儿童福利服务和关爱保护工作。宣传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和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及时了解并收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情况,帮助家庭办理相应的救助保障或向有关部门提供转介服务,开展各种有益的儿童活动,指导家庭提升儿童养育、教育和监护能力,提供基本儿童福利关爱服务,是基层儿童福利服务“最后一公里”递送的大本营和服务资源配置的转介地。
村儿童福利主任:守护儿童权益的“赤脚社工”
村“儿童之家”的当家人就是儿童福利主任。谈起当儿童福利主任的心路历程,洛阳市洛宁县赵村镇东上村的儿童福利主任贺清波一脸的兴奋:“刚开始以为儿童福利主任的工作就是跟孩子们做做游戏,给解决点实际问题,可是后来发现不是那样,当好一个福利主任光有一腔热情还远远不够,还要有很多专业知识,要懂点心理学,会点社工知识,了解点法律,得是个全才。就拿我们村来说,共有3112口人,18周岁以下儿童1008人,其中困境儿童103人、留守儿童525人、特困50人。不同的孩子存在不同的问题,我要给他们想办法,出主意,生活困难的上报民政部门帮助申请办理低保;看不起病的帮助申请医疗救助;上学困难的帮助寻求教育救助;没户口的帮助到派出所上户口;遇到爱心人士,还需要我来对接资源,总之,哪个孩子哪户出现问题,都愿意问我怎么办,我成了村里的智多星。”
像贺清波这样为本村儿童的大事小情操心奔走的专兼职儿童福利主任,目前全省共有1.6万名。他们大多是村“两委”成员,有教师,也有普通群众,还有一部分志愿者和社会爱心人士,这些人在村民中威信日增。在洛宁,本村普通群众任儿童福利主任,一段时间后很多被选成了村干部。
“儿童之家”+儿童福利主任: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建设“儿童之家”,并配备儿童福利主任,是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最重要的一环。2015年,根据民政部“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河南积极推动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投入使用示范性“儿童之家”552个,正在筹建的74个,全省累计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共有专兼职基层儿童福利督导员(儿童福利主任)1.6万名。
据了解,经过2年努力,河南省的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一是试点多。漯河、巩义、林州、上蔡、洛宁、叶县6市县被列入民政部“百县千村”试点范围,是继新疆之外被列入试点最多的地区。二是推进快。在总结提升洛宁、叶县、漯河等试点地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召开观摩会、现场会、培训会等方式,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地区积极跟进,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迅速在全省铺开。三是省资源。将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与当前正在进行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儿童福利中心工作统筹规划,协同推进,有效节约了行政资源。四是体系全。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市、县、乡、村四个层面,即在市县依托儿童福利院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对辖区儿童福利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督促指导;在乡镇设立儿童福利指导站,负责上传下达重要儿童福利工作信息;在村(居)设立“儿童之家”,“儿童之家”负责人是儿童福利主任,通过打造好“儿童之家”这个平台和儿童福利主任这支队伍,真正将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全省儿童福利将向普惠型迈出关键性一步
据了解,2010年以来,河南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作了全面安排和部署。
按要求,各地充分发挥现有闲置资源作用,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儿童之家),并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儿童福利主任),协助落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障日常工作,并面向辖区所有有需求的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推动儿童福利由适度普惠型向普惠型转变。
在今年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省民政厅厅长鲍常勇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民政局局长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明确:“2017年,各省辖市至少选一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新建成‘儿童之家’不少于20个,省直管县(市)选择一个乡镇作为试点,新建成‘儿童之家’不少于10个,年底全省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示范性‘儿童之家’要超过500个;2018年底完成乡镇(街道办事处)儿童福利服务站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一名儿童福利主任或儿童福利督导员”。同时,提高全省3.2万名孤儿基本生活养育费最低养育标准,散居孤儿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机构养育孤儿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100元,截至5月31日,全省已经全部提标补发到位。
责任编辑: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