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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举行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专题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7-06-16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6月13日下午,民政部举行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出席发布会,介绍《意见》出台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陈越良一同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李保俊主持发布会。

顾朝曦介绍说,《意见》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决策部署。《意见》针对我国城乡社区治理目前仍存在的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强、基层群众自治活动的内容和载体相对单一、社区治理参与机制还不健全、政府部门包办过多、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的参与缺乏长效机制等瓶颈问题,提出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重点、主攻方向和推进策略,为开创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

民政部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意见》?顾朝曦指出,民政部党组高度重视《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专门召开部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全面部署《意见》宣传贯彻工作。一是制定《民政部宣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工作方案》,对《意见》宣传贯彻工作任务进行部内分解落实,明确了部内任务分工、时间安排、责任单位、责任人,保证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强化部内各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协作机制,建立贯彻落实《意见》工作进展半年汇总通报制度;根据需要随时召开部内协调会议,研究讨论贯彻落实《意见》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印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民政系统贯彻落实《意见》的重点任务。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为抓手,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切实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和能力建设指导,切实推动《意见》明确由民政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意见》督促落实机制,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纳入2017年度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会同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列为2017年民政重点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各地狠抓政策落实。

在谈及如何预防、惩治公众普遍关注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时,顾朝曦表示,解决“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民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坚持部门协同、多方协作和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工作思路,一手抓村委会班子建设,一手抓村民参与能力建设;一手抓村庄黑恶势力治理,一手抓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创新,努力构建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开放包容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和安定祥和的农村社会秩序,在加强和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中有效预防和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顾朝曦强调,进一步加强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监督。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引导农民群众坚决抵制并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排除在候选人之外,真正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委会。对村委会班子成员中有涉黑涉恶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启动相应程序,及时终止其职务,坚决予以清理。

针对如何统筹城乡社区发展问题,陈越良表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必须统筹谋划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坚持城市社区治理和农村社区治理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注重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发展。

陈越良指出,城市社区治理和农村社区治理既有共性要求也有个性要求。当前,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在巩固已有基础、提档升级上下功夫。《意见》在充分提炼和升华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社区居民参与不足、社区工作负担过重、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发挥不够、社区服务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社区物业服务水平不高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指明了破解路径。农村社区治理工作则要从试点实验向全面推进过渡,通过创新引路、典型示范,逐步探索符合城乡社区治理一般规律、农业农村实际特点和农村居民现实需要的农村社区治理路径。《意见》提出了加强农村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完善农村社区服务机制等一系列新要求。

发布会还就公众关心的“社区万能章”“社会力量如何参与社区治理”“居民缺乏对社区的归属感”等问题予以了回应。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