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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启动

时间:2017-09-01 来源:

 

831日,河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2017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通知》明确了评估对象。凡于2015831日前在省民政厅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均应参加2017年度社会组织评估,重点安排对基金会的评估工作。其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未参加2015年、2016年年度检查的;2016年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2016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其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评估机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同时取消初评成绩。

《通知》明确了评估内容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实施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指标,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党建工作和社会评价5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通知》明确了时间节点。评估分为三个阶段:会组织评估自评及申报阶段(201791日至930),各参评社会组织自行完善近两年的活动资料,比照评估指标进行自评自查和完善内部管理,并上报评估资料社会组织评估机构和参评单位确定阶段(20171020日前),完成评估机构的组建、第三方机构的确定和业务培训工作,确定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名单社会组织评估实施阶段(2017111日至1231期间开展社会组织实地评估和召开评审会,坚持成熟一批审定、公示一批,逐步推进确认评估结果和颁发民政厅统一的牌匾和证书同时进行社会组织评估总结阶段(201811日至31),总结2017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完善修订社会组评估程序和指标。全年为社会组织评估申报阶段各社会组织组织按照评估指标,整理完善好评估资料,向民政厅报送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和评估资料。评估材料可登录河南省民间组织信息网(www.hnmjzz.org.com下载。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