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时间:2017-09-29 来源:人事教育处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发展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规定,河南省荣军医院等
6家河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7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1.河南省荣军医院为河南省民政厅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疗养为一体的二级综合性优抚医院,地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荣校路78号。
2.河南省荣军休养院为河南省民政厅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是一所主要承担接收1-4级残疾军人并进行集中供养的优抚事业单位,地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荣校路151号。
3.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为河南省民政厅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患者的收治任务,地址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白马寺路490号。
4.河南推拿职业学院为河南省民政厅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是一所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培养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等技能型人才,地址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学府街10号。
5.河南省减灾救灾中心为河南省民政厅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应急调运以及救灾物资捐赠接收工作。地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政四街4号。
6.河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为河南省民政厅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全省残疾军人肢体康复服务工作;为孤残儿童、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伤残人和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康复服务;负责为全省社会康复机构提供康复技术指导;承担民政特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任务。地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13号。
用人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河南省民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联系方式表》。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本次招聘申报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7年下半年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由省民政厅负责指导协调、省荣军医院等6家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人数和条件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7人。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未毕业在校生不在招聘范围。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具体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2《河南省民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笔试
1.公告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笔试等相关工作安排,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方案。
2、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师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应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方案规定的时间,凭持相关材料到各用人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河南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集中进行公示。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河南省民政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监督指导。面试形式、内容、时间等由用人单位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河南省民政厅网站公布,同时由各用人单位通知应试者本人。参加笔试人员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达不到1:3比例面试开考要求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由河南省民政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可降低比例进行面试。
面试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拥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招考岗位要求盲人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所有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均应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应按照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试资格人员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由用人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河南省民政厅网站及用人单位网站发布成绩及排名。
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用人单位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河南省民政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用人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如发现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用人单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河南省民政厅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落实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规定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组织保障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民政厅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河南省民政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任组长,驻厅纪检组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厅长任副组长,人事教育处、驻厅纪检组、机关党委、用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用人单位负责公开招聘的具体实施工作。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要在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的监督下进行,务必严格工作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六、提示
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河南省民政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河南省民政厅及用人单位网站,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要求和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附件:1.《河南省民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
开招聘工作联系方式表》
2.《河南省民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
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1点击下载      附件2点击下载
 
 
                            2017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