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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115059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7-10-23 来源:老龄工作处
释延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扬佛教敬老传统,鼓励佛教养老事业的提案”收悉。省民政厅会同省民委、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土地、配套等支持问题
近年来,省政府和相关部门虽没有就佛教界创办养老院出台专门性政策文件,但先后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豫政〔2011〕8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豫政〔2014〕24号,以下简称豫政〔2014〕24号)等文件都是普惠型的,对社会各界都是适用的,对发展佛教养老事业也是支持的。您在提案中所提的政策支持、土地支持、配套支持、资金支持等问题在文件中都有体现。比如,豫政〔2014〕24号要求:“各省辖市、县(市、区)要科学研究制订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科学布局”。目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都出台了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并在积极组织落实。
二、关于资金支持问题
豫政〔2014〕24号明确要求:“省本级及市、县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确保50%以上的比例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政府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机构运转、人员经费和机构内集中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公共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对新建、改(扩)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依据其建设规模(含改扩建)、投资总额、土地租期等指标,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一定的建设补贴;在运营期间,按照床位数、收养人数及服务对象的类别、入住率、管理服务水平、社会效益等指标,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及操作细则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实际投入方面,省财政每年都安排一定额度的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养老设施改扩建、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和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
2016年,全省老龄系统克坚攻难,齐心协力,实现全年新增养老床位2.2万张,顺利完成了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既定目标任务,全省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49.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2.5张。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5亿元,支持22个项目建设;下拨省级彩票公益金4250万元和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6000万元,用于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下拨彩票公益金9000万元专项用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二是金融支持迈出新步伐。人民银行等5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65号)后,省厅积极协调,认真落实对养老服务业的融资信贷政策,与国开行河南分行、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开发性金融支持河南省健康养老体系建设合作协议,三方对项目融资需求情况进行了审核调研。三是注重示范引领。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命名11个县(市、区)为第八批河南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县(市、区)、77个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农村幸福院)为河南省养老服务示范单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吸纳您的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对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支持:
(一)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最近,国家层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对放宽准入条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增强政策保障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民政部等11部门下发了《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民发〔2016〕179号),鼓励将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等,闲置办公用房,培训中心、疗养院等闲置社会资源,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2017年1月,民政部等13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对规范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简化优化养老机构审批手续、强化监管、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国家部署安排之紧密、重视程度之高,都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目前,我们正在研究起草省级层面文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简化优化流程,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增强政策保障。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加大财政对社会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力度,落实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逐步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各级福彩公益金确保50%以上用于社会养老服务,其中30%以上用于民办养老服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助养老类项目争取国债资金、专项资金,对接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协助养老企业获得更多政策性资金支持,从而带动养老行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三)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努力解决养老机构在土地、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问题,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龄事业保障经费增长机制,促进我省养老机构快速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支持我们工作。
 
 
2017年6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0371-65506479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