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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被评为国企改革攻坚战“先进省直单位”

时间:2017-11-07 来源: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推进国企改革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四大攻坚战”之一。近日,省委、省政府联合表彰了一批国企改革攻坚战先进单位,由省民政厅参与并承担的剥离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任务圆满完成,并取得优异成绩。省民政厅作为5个省直单位之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国企改革攻坚战“先进省直单位”。
2016年6月,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打响了国企改革攻坚战。作为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民政厅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落实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分离办社会职能组的工作要求,围绕大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国企改革尤其是剥离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整体取得显著成效。圆满完成28个企业办社区管理组织职能、资产移交地方任务;圆满完成29.7万名退休人员全部移交地方实行社会化管理和服务任务,实行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圆满完成675名原企业退休管理服务人员移交地方任务。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省民政厅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厅长办公会议,明确任务分工,以政权处为主,相关处室参与,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二是认真调研,摸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先后到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三门峡等地进行调研,召开了由民政、国资和街道办事处、企业与地方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就企业社区管理组织移交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摸清有关情况,为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学习,借鉴经验。会同省政府国资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员到长沙、重庆等地就企业退休人员移交服务管理政策和企业社区的管理服务情况进行考察学习,为出台关于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提供借鉴。四是出台文件,政策指导。会同省政府国资委、省人社厅就推进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内容研究起草出台《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7〕44号)、《河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企改2017〕2)等文件,有力地指导和推进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五是检查督导,促进落实。根据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统一安排,省民政厅分管副厅长带领省政府第三督导组并配合第四督导组先后对洛阳、三门峡、鹤壁、焦作4市开展了6轮专项督导,注重深入企业和街道、社区了解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六是实地验收,确保成效。省民政厅由分管副厅长带领第三验收组,并抽调专人,按照分工参与全部6个验收组的实地验收工作,确保了剥离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各项工作成果质量。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