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为困难人员撑牢社会救助“保护伞”
时间:2017-11-13
来源:洛阳日报
“今年的低保金又涨了!如果没有国家的低保政策,真不敢想象我该怎么生活。”9日,洛阳市西工办事处市委院社区低保户罗利明感激地说。
罗利明今年39岁,肢体三级残疾,还患有癫痫,平日在家照顾已经丧失语言功能的老父亲,个人完全没有收入。2006年,罗利明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申请办理了低保。如今,他每月能领到390元的低保金。
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洛阳市紧扣民生救助保障需求,积极衔接精准扶贫脱贫,织牢民生“兜底网”,用社会救助的“保护伞”帮助贫困群众、孤儿渡过难关。今年洛阳市重点民生实事方案明确,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
今年6月,洛阳市下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对于城市低保月标准、农村低保年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进行了明确。
“新的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提标资金已经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完成补发工作。”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9月底,洛阳市共保障城市低保2万余户2.9万人,累计发放资金9380.9万元;农村低保10.5万户12.7万人,累计发放资金2.1亿元;城市特困人员461人,累计发放资金95.9万元;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5600余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57万人,累计发放资金8904.8万元。
此外,今年5月,洛阳市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了100元。提高标准后,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新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11月9日,全市机构养育孤儿503人,社会散居孤儿543人,已全部按照提高后的标准如期发放生活费。5月31日前,各县(市)区已将上半年提标资金补发到位。
“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按时打到卡上,感谢党和政府对孩子的关心。”小琦的爷爷李清君说。家住洛龙区的小琦自幼失去父母,一直与爷爷一起生活,今年17岁的她是一名运动员,目前正在郑州接受训练。“这笔生活费,不仅减轻了生活负担,更重要的是帮孩子树立了努力拼搏、回报社会的人生目标。”他说。
(朱艳艳 李英房 杜永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