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新闻 > 业务动态

郑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取得积极成效

时间:2017-12-13 来源:郑州市民政局
 
近年来,郑州市民政局加强与财政、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出台政策,加大投入,加快进度,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加强政策创制,营造良好养老发展环境。先后制定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实施办法》、《郑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20余个惠老助老政策文件,明确了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建立了奖补扶持机制,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是纳入民生实事,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城乡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纳入《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各级结合区域内人口规模、养老服务需求等,分级规划城乡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养老服务用房。2014年、2016年,又分别将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理“十大实事”。市政府下发通知,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县(市、区),明确标准要求,带动和引领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投入资金1400多万元进行奖补,全市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健康快速发展。截至201711月底,全市共建成城乡养老服务中心1000多家,设置托老床位12000多张。
三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断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整合社会资源,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着力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组织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各县(市、区)按照“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老人受益”的原则,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和老年人需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按照60—69、70—79、80岁以上年龄段,每天分别提供不低于1小时、2小时、3小时的服务;三无、孤寡等特殊困难老人的费用政府全部买单,空巢老人的费用政府补贴不低于50%)。金水区率先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服务队伍,引进社工服务,为辖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成效显著,被表彰为第一批“全国社会化养老服务示范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专业养老机构为辖区“三无”、孤寡、空巢及其他困难老人提供无偿、低偿的居家养老服务;上街区把比较困难的残疾人也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中,扩大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荥阳市、新郑市、新密市等10个县(市、区)采取社会力量投资,市场化运作,政府资助监管的方式,建设智能化服务平台,开通“12349”公益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享受服务的老人达38万人次。
四是整合医养资源,促进社区卫生和服务中心融合发展。以全市“三级三类”便民服务中心设施建设为契机,将城乡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养老和医疗服务设施纳入便民服务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均结合区域内人口规模和服务需求,制定了布局规划,列出了近期、中期、远期建设运营时间表。明确提出新建小区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实行一体规划,同步建设;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建设。2016年以来,全市新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均实现了一体或就近建设,设置了日间休息室、娱乐活动室、医疗保健室、老人就餐室、健身康复室,在满足社区老年人就近日托、就餐、康复等服务的基础上,还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就近提供助医、助诊等服务,满足社区老年人“医”和“养”的需求。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