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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时间:2017-12-21 来源:漯河市民政局
 
一是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龄老人养老及护理补贴等一系列制度,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逐年提高,从2012年每月人均1159元提高到每月人均1934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减轻了老年人就医负担。城镇“三无”老人按照每人每月6180元标准救助;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每年4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年3000元,分别比2012年提高1520元和1500元。
二是养老机构建设得到加强。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养老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养老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01家,床位8197张,其中公办养老福利机构68所,床位4793张,含服务特困人员的农村敬老院67所,床位4643张,配备管理服务人员410余人;服务社会老人的公办福利院1所,床位150张;民办养老机构33家、床位3404张,从业人员590余人。农村敬老院建设成绩显著,召陵区青年村镇敬老院等两所敬老院被命名为“全国模范敬老院”。市社会福利院被评为河南省一级社会福利机构。金康护理院、福寿园老年公寓、夕阳红老年公寓、临颖县寿德老年公寓等民办养老7机构分别获得河南省养老服务示范单位等称号。
三是养老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养老服务对象从传统的“三无”、农村特困老人群体逐步面向全体老年人。全市8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全部发放高龄补贴,百岁老人敬老补贴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入住养老机构本地户籍老人的护理补贴全面落实到位。年满60周岁符合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老人,每人每年发放1440元补助。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予以临时救助。深化支出型贫困救助改革试点,重点向因病、因灾、因学致贫的老年人家庭倾斜,受益群众近10万人,救助金额5600万元。在老年人相对集中的社区和农村建设了一批养老服务设施,共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6处,农村幸福院505个,累计发放补贴2147万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四是尊老敬老氛围日益浓厚。先后开展了“敬老模范单位(个人)”评选、“孝心工程进社区”、 “十大孝子”评选等敬老活动,树立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有1名同志荣获全国孝亲敬老之星称号;80名同志被评为漯河市十大孝子。以市、县(区)老年大学为龙头,带动乡(镇)、农村(社区)老年学校为老年人提供教育服务。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形式多样,各级老年体育组织达到215个,有426余支老年文艺团队,已成功举办19届全市老年人运动会。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