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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出台《河南省民政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时间:2017-12-26 来源:政策法规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68的有关规定,近日,省民政厅出台了《河南省民政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这是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民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规则》明确,由政策法规处负责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建设和实施,组建以政策法规处公务员为主体,配以外聘法律顾问团队,法律顾问的日常业务覆盖厅机关及厅属单位,主要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民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党内制度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我厅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参与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等。《规则》还对外聘法律顾问的组成、职责、权利义务、聘请以及法律服务费等作了明确规定。

郭强)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