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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加强衔接 精准帮扶 落实社会保障脱贫任务

时间:2018-01-03 来源:社会救助处
2017年,河南省民政厅严格执行中央、省关于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社会保障脱贫实施方案》,以“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为原则,大力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专项救助作支撑、保障政策相衔接、慈善帮扶有效补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加强低保、特困、医疗等救助政策与扶贫政策的无缝衔接,着力推进我省困难群众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一、两线合一,提升兜底保障水平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河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对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作出了总体安排。我省两项衔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我厅在2017年7月份全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中国社会报》头版刊发了我省经验。一是政策衔接到位。制定《河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推进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二是标准衔接到位。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在2016年由2600元提高到2960元的基础上,今年先后两次提标,由2960提高至3150,近日再次提高至3210元,高于3208元的扶贫标准线,确保实现“两线合一”三是对象衔接到位。2017年5月,民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对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进行精准复核认定,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全省既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又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总数达到171.8万人,比2016年底增加91.8万人,增幅114%,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兜底作用凸显;有40.6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纳入农村低保、7.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范围,较好实现了“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四是管理衔接到位。民政、扶贫等部门通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协调机制或扶贫会商会议等方式,协调配合解决兜底脱贫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民政部门及时向扶贫部门提供农村低保、特困等人员名单、信息,为全省兜底脱贫提供基础数据。
二、一管到底,有效保障特困群体
《河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出台,明确了提高特困人员生活标准,首次对特困人员增加了照料护理标准,明确敬老院要优先接收安置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有力地服务了兜底脱贫的目标任务。先后下发《关于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特困人员排查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开展全面排查认定。2017年,全省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年均提高595元以上,增幅在17%以上。前3季度共支出供养资金15.46亿元,惠及50万农村特困人员。通过开展基层民政服务机构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全省1966家敬老院,1431家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登记率从走访调研前的48%,提升到73%。全省共投入7.2亿元用于敬老院的综合提升。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投入1603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投入4000万元;地市投入6.7亿元, 其中1.2亿元用于新建项目, 2.4亿元用于改扩建,3.1亿元购置设备。从今年起,对全省敬老院从安全、清洁、取暖、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五个方面升级改造,有力改善了敬老院居住条件,基本满足了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需求,维护了其基本生活权益,发挥了敬老院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对于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作用。
三、病有所医,稳步推进医疗救助
今年,省民政厅会同省扶贫办、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医疗救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大病专项救治的6个规范性文件。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加强了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的衔接,简化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在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每人不低于30元参保的基础上,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不低于30元参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到报销比例不低于70%的住院救助,并提高了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和限额。同时,综合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自负医疗费用、当地医疗救助筹资情况等,建立健全分类、分段的梯度救助模式,提高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改革。到2017年9月底,全省共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7亿元,门诊救助6.5万人、住院救助56.2万人,其中重特大疾病救助5.2万人,为解决困难群众医疗难题发挥了最后一道防线作用。
四、全面保障,多种救助共同发力
临时救助“救急难”,实现 “一站式”、“一条龙” 社会救助服务以“救急难”为载体,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予以应急性、过渡性的临时救助,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对低保制度、扶贫政策的重要补充作用。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依托政务大厅、办事大厅和民政所等,全部设立了贫困群众救助需求申请窗口,建立“绿色通道”,推行一套制度、一个窗口、一张转办单、一本台帐、一部热线电话的“五个一”模式,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积极整合救助和扶贫政策,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出台了健康扶贫、教育救助、危房改造等脱贫攻坚文件,将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统筹纳入保障范围。教育救助为贫困学子插上寻梦翅膀。2017年3月,与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17届高校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发放1500元,激发其创业活力。5月,与省教育厅、省扶贫办、省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发放学前教育保教费补助、资助享受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免去普通高中学费和住宿费。住房救助为真正困难的群众遮风挡雨。分别于10月、12月与住建厅进行了两次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存量危房人员对比。在住建厅提供的68498户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名单中,比对出52824户社会救助对象。经过比对,把真正困难的家庭的农村危房改造放在优先位置,确保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户有基本安全住房。慈善救助发挥补充作用。全省慈善类社会组织已发展到280家,成为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省慈善总会2017年筹集慈善款物总价值10.84亿元,发放10.39亿元,救助帮扶困难群众10.2万人次。其中,直接发放善款3.29亿元,实施了临时性紧急救助、困境儿童救助、助学、助医、助老等慈善项目,发放7.1亿元救助重大疾病的贫困患者3.6万人次。
(佘婧菁 黄娜 贾韬)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