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被民政部确认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
时间:2018-01-08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近日,禹州市被国家民政部确认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实验时间从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为期3年,实验主题为“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打造人居环境优美的农村社区”。本次共48个单位入选首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我省入选4个。
近年来,禹州市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聚焦“建设美丽禹州,共享美好生活”,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一是出台系列文件。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禹州市先后制订出台了《禹州市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为推进社区建设治理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水平,2014年以来,禹州市累计投入12.2亿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开展“五美示范庭院创建”、荒芜宅基地整治、排前路硬化、发展文化事业、发展“农家乐”等重点工作,保证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禹州市财政投入2000余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90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5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725名辅警,全部充实到社区建设服务一线,成效显著。
通过共同努力,禹州市共打造人居环境先进村(居)525个、美丽村(居)209个,连续2年获得“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先进县(市)”。2017年2月,禹州市被省民政厅确认为“河南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今后,禹州市将以建设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为契机,围绕实验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实验任务。以“美丽乡村建设带动农村社区和谐共治”为实验目标,以“三边三化、四区四化”(即路边、河边、山边的洁化、绿化、美化和市区、镇区、城乡社区、矿区的洁化、绿化、美化、硬化)为重点,把全市45条省、县、乡道和14条主要河流,以及中心城区、22个乡镇、673个村(社区)、220个各类矿区全部纳入治理范围,打造人居环境先进社区,带动农村社区和谐共治。未来三年内,每个乡镇打造1至2个“美丽乡村”农村社区。
(唐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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