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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召开2018年民政工作会议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时间:2018-01-30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130日,许昌市召开2018年民政工作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全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以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表彰先进,研究部署2018年民政工作和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许昌市民政局全体党员干部,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各县(市、区)民政局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共计9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2017年许昌市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17年,许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多次听取民政工作情况汇报。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许发〔201733号)等10个规范性文件,对民政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创下了近年来的历史之最。二是为民惠民持续发力。2017年,许昌市再次提高了低保保障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均高于省定平均水平,全市累计惠及城市低保对象1649623582人、农村低保对象4737066580人、城市特困人员968人、农村特困人员19376人;为全市20909名困难残疾人和3194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每月60元的两项补贴;社会散居孤儿和机构养育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700元、1100元,惠及全市845名孤儿;自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项目由原来的6项扩展到8项,免除费用由原来的860元提高到1190元,免除对象扩大到所有城乡居民,实现了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累计免除殡葬服务费137万余元。三是养老服务快速推进。在中心城区开工建设10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其中6个建成投用;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633张,超额完成新增1000张养老床位的目标任务;重阳节期间,以“幸福许昌、快乐养老”为主题,成功举办了许昌市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投入资金近10万元,委托第三方消防专业机构对全市所有社会办养老机构进行逐一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建立工作台账,限期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营。四是双拥共建再创辉煌。20176月,许昌舰正式入列服役,成为宣传许昌的流动名片,向全国乃至国际社会展示许昌的良好形象;市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顺利完工,并于2017930日成功举行了烈士纪念日公祭仪式,市四大班子领导和社会各界干部群众代表共2000余人参加;市财政投入资金100万元,为全市236名重点优抚对象提供610天的短期疗养,受到广大优抚对象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五是区划调整重大突破。201725日,许昌市建安区举行挂牌仪式,许昌县改为建安区,结束了许昌一市一区的历史,结束了许昌市辖区面积全国最小、与经济实力在全省靠前位次不相匹配的历史。许昌市辖区面积由原来的97平方公里增加到1099平方公里,市辖区人口由原来的41万人增加到130.76万人,迈入大城市行列,进一步拓展了发展空间、拉大了城市框架、优化了总体布局,为许昌融入郑州大都市区、打造中原城市群重要增长极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六是城市社区长足发展。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将社区规范化建设纳入许昌市十件民生实事及基层党建观摩、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月听取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按照“一有七中心”基本功能进行设置,统一打造“六个规范化”,为全市社区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2017年,全市共追缴、新建、购置、租赁社区办公服务用房34960平方米。全市累计投入资金8267万元,建成规范化城市社区37个。经过全体民政干部的不懈努力,2017年,许昌市民政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认可。许昌市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争取补助资金3773万元;许昌市民政局被国家老龄委授予全国敬老文明号。禹州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魏都区南关街道大同社区、禹州市颍川街道南街社区、襄城县颍桥回族镇北街社区、长葛市增福镇河涯刘社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会议强调,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民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许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坚持“强党建、守底线、夺金牌、创亮点”的工作思路,勠力同心,奋勇拼搏,全面开启许昌民政工作新篇章。重点要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筑牢社会救助保障底线。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科学确定并动态调整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等民政兜底保障政策,不让一名困难群众“漏救”。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救助档案,探索建立资金发放信息送达回执制度,逐级开展民政兜底保障政策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民政干部对民政兜底保障政策的知晓度和熟悉度。组织实施敬老院安全、清洁、温暖、文化、康复“五大工程”,打造一批示范性中心敬老院,提升一批标准化乡镇敬老院,转型一批向社会老年人开放的敬老院,稳步提高入住率和床位使用率。严格履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制度,精准识别每个救助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实现阳光救助。
    二是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依托许昌市成为国家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有利契机,谋划好、安排好、实施好各项试点建设任务,打造许昌养老发展新模式。对2017年已经开展建设但还未投入使用的4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持续加大督促协调力度,争取早日投入使用。认真贯彻落实许昌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非五保困难老人养老的实施意见(试行)》,依托农村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村非五保困难老人集中入住养老机构;对其中的农村失能、半失能非五保困难老人,给予基本生活补助和照料护理补助。建立养老机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定期联合住建、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社会养老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把隐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
三是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以巩固双拥创建成果为依托,营造浓厚双拥氛围,推进军地军民关系更加融合,顺利通过全国双拥模范城中期迎检;深入开展双拥优抚“三访三送三网”建设,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千方百计为优抚安置对象排忧解难,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扎实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争有意愿培训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100%,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四是加快福利慈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县级社会福利机构作用,拓展服务功能,逐步为社会散居孤儿、残疾儿童等提供专业指导服务;推动市、县两级社会福利机构由单纯养育型向抚养、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多功能发展。继续推进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所有县(市、区)全部建成1个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落实税收优惠等鼓励政策,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依法开展慈善组织认定登记,加强和改进慈善组织、慈善活动监管工作;加强慈善超市和捐助站(点)建设,完善经常性捐助服务网络。
五是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按照许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谋划、确定73个示范性城市社区,明确建设任务,制定建设台账,安排时间节点,通过采取周报告、月督查、季观摩等有效措施,扎实推动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顺利开展。在做好整体规划和政策指导的同时,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双拥优抚、慈善捐助、减灾防灾等工作下沉到社区,借助社区平台,促进民政工作的落实。通过年度检查、“两随机、一公开”抽查、第三方评估、重大事项报告报备、签订自律承诺书、信息公开等手段,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加强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组织诚信自律。
六是不断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推进相关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深化普查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地名服务水平;做好第四轮市界、县界联检工作,持续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有序开展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救助管理的主体作用,把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措施等融入网格化管理之中,明确责任,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救助对象并进行救助,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部署,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关键在严格落实责任,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四个强化”。一要强化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肩负好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让主体责任落地落实。二要强化责任追究。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杀手锏”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强化源头治理。规范权力运行,让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持续抓好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为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会议还对2017年许昌市民政系统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和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禹州市等6个县(市、区)做了先进典型发言。
   (许昌市民政局唐静)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