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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民政局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时间:2018-01-30 来源:漯河市民政局
 
2017年,漯河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把好事办好”总目标,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全面落实特困人员保障工作。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人员11646人,全市全年共发放供养资金5215万元。从2017年1月1日起,漯河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其中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分散供养3000元每人每年、集中供养4000元每人每年,统一提高到4095元每人每年,分别提高36.5%和2.3%;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达到8034元;在足额发放供养资金的同时,还在全省率先由市财政出资,向特困人员每人每天发放1元钱的生活补贴,在足额发放供养资金的同时,将特困人员作为医疗救助的重点对象,及时发放医疗救助金。
二、全面落实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障工作。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08497户13083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7818人,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42元,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0643.8万元;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2119户18047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250元,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4984.4万元。2017年,漯河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1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960元提高到3210元,增长8.4%,为做好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漯河市民政局积极开展低保户五保户需建档立卡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需兜底情况排查,对全市所有低保户、五保户、建档立卡贫苦户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对象的有效衔接,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三、全面开展专项救助工作。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漯河市全年共开展住院救助15795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143.9万元,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疾病医疗权益。临时救助制度全面落实,全市全年共开展临时救助9496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755.9万元,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四、全面落实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去年入秋以来,漯河市遭受了十多年来最重的自然灾害,秋季的洪涝灾害和冬季的雪灾。受灾人口110万人,受灾面积100万亩,成灾面积70万亩,绝收面积8万亩,倒损房屋91间,直接经济损失31900万元,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2000万元,基础设施经济损失36万元,家庭财产损失20万元。因灾需救助人口12万人,其中需口粮救助人口7.88万人,需衣被救助人口3.3万人,取暖需救助人口0.99万人,其它需救助人口0.96万人。为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市、县、乡三级民政部门深入开展困难群众生活大排查活动,重点摸清受灾生活困难群众、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对象、农村低保户等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力争做到不漏一人一户,切实掌握困难群众的所需、所盼,从衣、食、住、行等方面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同时建立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台账,指导乡镇明确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限,全面铺开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全年积极向上级争取因灾救助补助资金1117万元,已按政策规定要求发放到位,市本级配套150万元救助资金,正在落实。县、乡(镇)也积极筹措资金、物资,及时发放到生活困难群众手中。全市除发放生活救助资金外,已发棉衣3003件(套),发放棉被5790床,发放棉鞋261双,发放取暖资金80.8万元,发放棉床垫45个,发放安装取暖设施47件(个),在敬老院安置转移困难群众32人。尽管灾情较重,由于措施及时到位,没有因灾伤病现象发生,受灾群众的生活也没有受到影响。
五、重点落实其他群体生活保障工作。一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全市为困难残疾人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331万元,为重度残疾人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841万元;二是孤儿福利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市投入孤儿保障资金2300万元,同比增长10%以上;机构养育孤儿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社会散居养育经费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其它困境儿童按照低保最高标准进行了保障。三是加强困境儿童救助工作,全市困境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每年投入救助资金400万元;重视涉艾人员保障工作,足额发放艾滋病困难群体生活补助资金;四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五是为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医疗补助金,为义务兵发放优待金;深化开展优抚对象三访三送三网建设,印发优抚政策宣传册1.7万份,及时为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贴,筹资10万元救助现役困难官兵100余人、慰问马里维和战士5人,下拨资金帮扶救助困难退役士兵。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