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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组织开展孤儿认定专项核查工作

时间:2018-01-31 来源:福利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孤儿管理工作,形成孤儿“有进有出、应保尽保”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和《河南省孤儿档案管理办法》(豫民文〔2017〕226号,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孤儿认定专项核查,这项工作将于3月1日前完成。
本次核查一方面是对于机构养育孤儿,重点核查入院登记程序是否规范,孤儿审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有在外托养、就医、就学、康复的,民政部门是否全面掌握并采取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另一方面,对社会散居孤儿,重点核查孤儿审批是否规范,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孤儿监护情况及生活情况是否良好,孤儿基本生活费有无挪作他用。市、县、乡三级联动,结合困境儿童节前巡查和送温暖活动,全面入户排查,见监护人、见孤儿、见村干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符合孤儿认定条件的将依法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及时予以纠正,同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将不能认定为孤儿且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按照困难程度,依次纳入特困救助、低保救助、临时救助保障范围,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都能应保尽保。(赵月侠)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