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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专题培训

时间:2018-02-05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2月2日下午,许昌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专题培训,市民政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与会人员系统学习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并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再次对做好今冬明春尤其是春节期间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时刻坚守底线。民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点多面广,责任重大。民政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三管三必须”的责任意识和“居安思危、如履薄冰”的忧患意识,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牵头做好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救灾物资储备、烈士纪念、军休军供、优抚医院、光荣院、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各级民政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亲自管,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主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类隐患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各科(股、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分管领域各责任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局属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常排查隐患、堵住漏洞、加强管理,确保单位和人员安全。
三是坚持紧盯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不放松。重点针对部分农村敬老院和民办养老院整体硬件设施较差、巡查检查等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行业工作人员培训演练活动比较少等问题,下大力气摸清底数,找准隐患。要结合前期排查情况,再次对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住房、活动场所、餐厅等重点区域,对用火、用电等重点环节进行再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和细节,不遗漏任何一个死角和盲区,从源头上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四是健全完善机制建立督查反馈机制,各级民政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督查,适时采取暗访暗查、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进行书面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对所有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对发现的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限期整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绝不能“带病”运营;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停工、停用,切实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因隐患长时间得不到治理而引发事故。(唐 静)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