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新闻 > 业务动态

鹤壁市强化六项措施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时间:2018-02-05 来源:鹤壁市民政局
 1月30日,鹤壁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冬春灾害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等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冬春灾害救助和新灾应对工作。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将97万元救灾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县区,为9573人提供救助,资金正在有序发放。
二是强化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强工作力量调配和物资保障,加大街面巡查救助密度和频度,2017年11月15日活动开展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1人次,护送返乡23人次。
三是不断优化民政服务机构环境。1月22日至31日,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开展实地排查整治;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将投入114万元为民政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配备消防设备、厨具、儿童康复设备、老年人健身器材等,切实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不断优化服务环境。
四是广泛开展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活动。全面走访困难群众,及时解决生活困难和问题,春节期间全部走访完毕。
五是认真做好低保提标、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等民生实事,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目前已发放1月份城市低保金502万元,一季度农村低保金1301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51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优抚资金等按时间节点有序发放。
六是强化保障措施。成立专题工作小组,通过发函、实地督导、通报排名等形式深入督导,同时广泛宣传政策,增强脱贫信心,全力帮助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 郝秀灿)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