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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迅速传达贯彻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18-03-01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228日,许昌市民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8年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二是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等民政兜底保障政策,不让一名困难群众“漏救”。三是加快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积极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农村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人提供更好的条件和优质的服务。四是进一步加强民政兜底保障政策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和群众的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
许昌市民政局采取六项措施,助力完成目标任务。一是强化领导。把民政兜底保障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格局,定期听取汇报,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对标提标。根据全市扶贫标准,参照省定低保标准,科学确定并动态调整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救助。三是规范管理。开展市、县、乡三级民政兜底保障政策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干部对民政兜底保障政策的知晓度和熟悉度;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救助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档案齐、信息全;探索建立资金发放信息送达回执制度;督促、指导县、乡、村三级及时更新完善低保和特困人员证件信息,确保证件信息与资金发放同步更新。四是完善设施。加快实施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稳步提高入住率和床位使用率;积极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好的休闲、娱乐场所。五是动态管理精准识别每个救助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实现阳光救助;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全面核查,形成救助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应退尽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更新各类民政救助对象基础数据,为各部门精准施策、精准救助提供科学依据。六是强化督导。调整充实市民政局民政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工作组,“一把手”负总责,其他副职任5个督导组组长,具体分包5个县(市、区),坚持定期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各督导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所有问题逐条逐项建立整改台帐,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唐 静)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