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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加强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时间:2018-03-13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日前,许昌市食药监局会同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办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养老机构食堂规范化管理。
   《通知》指出,各类养老机构食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流程布局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凭主体资格证明主动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两个一”,即每天开展1次常规自查,每月开展1次全项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通知》强调,食药监部门和民政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强化行政监管和指导。食药监部门要强化养老机构食堂的日常监管,对于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一律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民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养老机构评估考核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各类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培训。
   《通知》要求,食药监和民政部门加强联动,建立和谐高效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推动全市养老机构食堂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