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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民政局以“三举措”规范民政政策性兜底扶贫领域信访工作

时间:2018-04-23 来源:泌阳县民政局
近日,泌阳县民政局召开全县各乡镇(街道办)民政所长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办)民政所以“三举措”规范民政政策性兜底扶贫领域信访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信访(来电)、接访工作,妥善处理涉及民政政策性兜底扶贫的信访(来电)、接访及上级转办信访件工作,消除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苗头和隐患。对于长期上访对象和低保边缘户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尽快办理,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指派专人负责,将信访(来电)、接访及上级转办信访件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评内容。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接访处访程序。各乡镇(街道)健全和完善民政政策性兜底扶贫信访(来电)、接访、上级转办信访件办理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查,处理必有结果,对涉及到民政政策性兜底扶贫的信访(来电)、接访、上级转办信访件工作的处理,按以下要求规范开展:规范登记,对困难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及上级转办的信访件,县民政局将进行分类,并逐项登记备案,报局领导审阅;规范处理,实行首办责任制,按类别移交到具体经办人,并全程负责跟踪落实,对信访(来电)、接访、上级转办信访件所提出的问题,力争在第一时间处理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规范文书,县民政局将实行信访(来电)、接访、上级转办信访件转办制度,对各乡镇(街道)群众来信访(来电)、接访及上级转办信访件,逐件(人次) 填写《泌阳县民政局来电来访记录表》,并通知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应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报至县民政局;规范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县民政局将对各乡镇(街道)信访(来电)、接访及上级转办信访件落实情况视情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
三是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责任追究制,凡不按照信访工作要求办理,或因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凡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