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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时间:2018-05-03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近日,为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许昌市民政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清单》明确了民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烈士装扬机构、军休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双拥共建设施的维护管理。二是负责殡葬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三是负责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的安全监督管理。四是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和临时性救助工作。
《清单》进一步细化了4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了各项任务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单位(科室)和岗位安全职责,将每项任务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单位、具体岗位、具体人,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清单》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监管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一次带头深入基层,实地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牵头每季度至少一次在分管业务领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督导检查;局机关相关科(室)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业务领域重点隐患排查,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全市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应坚持日常巡查常态化、制度化,每日开展巡查,每周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每月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培训演练。
(张君敏)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