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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2018年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圆满结束

时间:2018-05-09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民文〔201870号)要求,许昌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于423日至427日在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强化组织领导,许昌市民政局成立了2018年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印发了《许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唱响全面依法治国主旋律”这一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和宣传特色。
 二、精心组织,内容丰富
 一是组织开展宪法专题学习。紧紧围绕“学习宪法,加强民政法治建设”这一主题,把宪法等相关法律列入了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和局属各支部的学习内容,在全市民政干部中开展了“我读宪法”活动,深入学习了宪法相关法、社会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法律。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并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向民政对象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利用展板、LED显示屏、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重点宣传涉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及公益慈善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三是加强互动,深入基层,确保效果。利用网络平台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推广民政法治宣传活动,普及与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与民众互动答疑,为服务型民政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为单位,以村(社区)、救助站、福利院、婚姻登记机关等民政服务机构为载体,重点选取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孤残儿童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婚姻收养登记等社会关心的法律法规,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集中宣传、发放资料、媒体报道和微信推送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集中宣传,持续推进
424日,许昌市、魏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示范区、东城区民政部门在市区春秋广场集中组织开展了民政法治宣传活动。其他县(市、区)民政部门结合实际,选择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进行,安排集中宣传。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老年人权益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方面的民政法律法规进行有重点地宣传解释,以条幅、宣传版面、宣传册的形式一一向社会公布。
据统计,宣传周期间,许昌市民政系统累计布展板块110块,悬挂条幅180条,印发宣传彩页2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辆40余台(次),接待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民政法治,心贴心为群众答疑解惑,切实增进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民政法律法规,营造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张君敏)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