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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又涨啦!郑州再次提高标准,农村低保升至每人每月430元

时间:2018-05-25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524日,记者了解到,郑州市民政局和郑州市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71日起,郑州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惠及全市6万多名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的600元提高到63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的380元提高到430元。

近年来,全省民政部门切实履行“兜底一批”职责,积极发挥民政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托底作用。去年,我省首次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低保贫困户、特困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比例达63.6%,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省委、省政府把提高城乡低保、特困标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列为重点民生实事之首,协调各方力量重点推进,持续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据悉,郑州市此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是2009年郑州市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以来的第9次调整。根据规定,郑州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此次新调整的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如下: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1340元;郑州市内各区(市辖六区及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其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1340元,人均耕地0.3亩(含0.3亩)以上的,其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7938元;六县(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7740元。

  郑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要求,郑州市各县(市、区)将尽快做好城市低保标准与城市低收入、保障性住房家庭收入标准的衔接,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按照新标准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并保证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

  另据了解,今年年初,我省将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450元,省财政每月人均补助154元。特困人员平均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惠及近300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和50万名特困人员。2019年至2020年,我省将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协调争取逐年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确保每年农村低保标准线高于扶贫标准线,稳定托起贫困群众的幸福底线。

(卢  松)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