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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民政局三项兜底工程助力脱贫攻坚

时间:2018-07-05 来源:周口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周口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全市脱贫攻坚目标,把实施兜底脱贫作为全年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扶贫兜底工作。
一是坚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印发了《周口市农村低保对象精准再识别实施方案》,开展低保对象复核审查,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低保户再次进行精准识别,将兜底的贫困户整户全部纳入低保,配合扶贫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统筹纳入扶贫政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2017年的3210元提高至3450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由2017年的147元提高到154元。上半年,全市共认定农村低保家庭19.4万户,低保对象28.5万人,累计发放资金2.77亿元。
二是坚持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兜底脱贫。提高供养标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485元,截至20181季度,全市共有农村特困5.9万人,累计发放资金6320.0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万人,占总人数的21.22%。实施“全市敬老院三年发展规划”,制定《周口市农村敬老院综合提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周民文〔201889号),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与原则要求、提升改造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保障措施5个方面,对全市敬老院进行综合提升改造,制定了16个方面综合提升改造内容。2018年已下拨各县市区敬老院基础设施设备补助资金456万元,各县市区争取扶贫整合资金近1.7亿元用于敬老院升级改造。沈丘县投入5500万元资金,资助全县敬老院改扩建并配备基础生活设施,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增发零用钱150元。太康县财政投入2600万元建设资金,资助全县敬老院改扩建并配备基础生活设施。
三是坚持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保障脱贫。全面推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对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目前按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的定额资助。2018年一季度医疗救助累计资助参保16.7万人,发放资金830多万元。积极开展门诊救助,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困难群众开展特殊病种门诊救助,2018年一季度全市共门诊救助523人次,发放资金72.191万元。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按比例和限额给予救助,2018年一季度,住院救助11965人次,发放资金2086.69万元。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急难”临时救助,20181季度,全市共救助3080人次,累计发放资金323.67万元。
(周口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