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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民政局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时间:2018-07-05 来源:洛阳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和效率,洛阳市民政局日前制定出台了《洛阳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使民政法治建设逐步走上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该制度共20条,主要包括研究决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及措施、编制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民政工作计划、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民生问题、大额度民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重大物资采购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及一次性投入较大的投资项目等在内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并遵循依法、科学、民主、公开、高效的原则;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建议的提出和决策事项的确定,应当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以及决策执行过程中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和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等内容。同时,对机关做好承办重大决策事项的调研、方案起草与论证等前期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