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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五项措施撑起留守儿童“安全保护伞”

时间:2018-07-10 来源:商丘市民政局
 
一是建立儿童安全保护机制。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商丘市积极做好留守儿童防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农村留守儿童统计信息,针对留守儿童不同类型,制订相应的帮扶和关爱措施,父母监护能力缺失的留守儿童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分别与村(居)委会和相关亲属签订监护责任确认书,进一步落实留守儿童监护责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
二是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各县(区)民政部门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村(居)委会、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是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儿童有下水行为的要及时劝阻,并通知监护人,确保留守儿童安全。
三是推动“儿童之家”建设。督促各县(区)、乡(镇)、加快建立并完善“儿童之家”,确保留守儿童有集体活动的场所,减少独自外出的风险,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环境。目前,全市已建成“儿童之家”243所。
四是开展关爱儿童系列活动。组织社工、志愿者到“儿童之家”开展趣味性游戏和体育活动,辅导儿童功课,关爱陪护留守儿童。加强留守儿童与外出务工父母沟通联系,督促父母及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并及时反馈留守儿童在家情况。
五是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留守儿童防溺亡安全保护工作中,利用三·五工作日等活动,进行暑期安全教育,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告家长书》,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宣传栏、标语、海报等载体,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和自救常识,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监护人的安全意识。
(李春发)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