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新闻 > 业务动态

驻马店市圆满完成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

时间:2018-08-07 来源:驻马店市民政局

 

日前,驻马店市民政局积极主动做好2018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有效地激发了现役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爱国热情。

 一、领导重视,及早安排

年初,市、县民政局提前与军分区、人武部、财政局联系,摸清了2017年入伍义务兵人数,审核上报了2018年度全市应优待义务兵人数,为省、市配套资金提供了依据。5月中旬,市民政局协调财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8年义务兵优待金的通知》(驻财预〔2018〕87号)及时下拨省、市两级配套补助资金1036.5万元(不含正阳县),为优待金发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多措并举,积极推进

一是提前督导检查。为推进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市民政局在5月底就开始对各县区义务兵优待金配套情况、发放准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实行发放通报制度。为敦促各县区切实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确保在“八一”建军节前将优待金全部发放到位,进入7月份,市民政局每周对各县区优待金到位和发放情况进行通报,在最后一周实行日通报制度,对各县区每天上报的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情况进行通报。三是举行各样的优待金发放仪式。为增强广大军人军属的自豪感、荣誉感,大力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氛围,各县区结合实际举行了义务兵优待金发放仪式。遂平县举行了义务兵优待金集中发放仪式,上蔡县举行了义务兵家庭优待款兑现大会和庆祝建军91周年文艺晚会,并邀请优抚对象参加。四是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金融部门打卡,实现了全市城乡义务兵优待金社会化发放,确保了及时、准确地发到义务兵家庭账户中。截至7月31日,全市共为5185名义务兵发放7213.5万元优待金,圆满完成了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

 三、落实政策,提质奖优

为提高兵员素质,调动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驻马店市先后下发了《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驻马店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驻马店军分区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一是对一般义务兵按政策及时优待。按照“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积极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二是对进藏义务兵按照求给予照顾。在按标准发放的基础上,对进藏或到国家发布的其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役的义务兵,除享受优待金外,不论户口性质,有所在县区政府给予每人不少于3000元奖金。三是对大学生士兵按标准增发一次性奖励金和补助。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4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补助,对进藏或到国家发布的其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原补助基础上,按照本科、专科学生(含在校生和高校新生)再一次性增发3000元、2000元补助。四是对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给予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5000元;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600元。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