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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多措并举托起特困人员幸福生活底线

时间:2018-08-10 来源:平顶山市民政局


平顶山市民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实现特困人员“两不愁,三保障”,托起特困人员幸福生活底线。

一是全面排查认定,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制定实施《平顶山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平政〔2017〕40号),组织对全市农村“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人员开展排查认定,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落实供养待遇,做到政策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二是提高救助标准,确保兜底脱贫效果。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明确特困人员生活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分为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三档,分别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10%、20%,保障特困人员不低于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

三是加强敬老院建设,提高集中供养水平。通过新建、改扩建打造“一批”示范性中心敬老院,提升“一批”标准化乡镇敬老院,巩固“一批”功能灵活的小型敬老院,转型“一批”向社会老年人开放的敬老院,提升全市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和水平。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农村敬老院无障碍改造工作方案》,分期分批完成全市86所农村敬老院无障碍改造(2017年20所、2018年34所,2019年32所),满足失能半失能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要。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鼓励引导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深入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完善生活设施,改善供养条件,推进医养结合,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增强敬老院对农村特困人员的吸引力。适当增加在院特困人员的零花钱,增加院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做好分散对象入住敬老院的思想动员工作,讲明有关政策,帮助其打消思想顾虑,通过组织试住等形式,让特困人员通过切身体验实现由“要我入住”到“我要入住”的转变。

五是整合救助资源,统筹解决好特困人员“三保障”问题。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水平,保障特困人员病有所医。加强与住建和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现住有所居;对在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按照规定及时给予教育救助。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