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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次荣获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优秀省份荣誉

时间:2018-09-06 来源:社会救助处

  8月17日,民政部、财政部对我省2017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进行了通报表彰,我省被评为2017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优秀省份,工作管理和工作效果两项内容均被评为优秀,这是全国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以来我省首次进入优秀行列。民政部、财政部联合组织的2017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采取了跨省交叉核查、第三方评估和财政部驻河南专员办专项核查3种方式,对工作保障、工作管理、工作效果、工作创新、安全管理5个方面的49项内容进行评价。

一、救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省民政厅认真落实《河南省社会保障脱贫》和《河南省特殊救助脱贫实施方案》两个方案,制定了《河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走在全国前列,近两年低保线均超过扶贫线,稳定实现“两线合一”,63%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低保、特困兜底保障。首次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完善了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制度,出台6个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保障的规范性文件,拓展了社会救助政策框架,实现特困人员、残疾人、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政策与低保、扶贫政策的全面衔接。

二、救助保障标准逐年提高。省以上共投入救助保障资金145亿元,救助了1270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低保提标连续7年被列入“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2017年,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由400元提高到43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不低于240元提高到250元,增长4.2%;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由2960元提高到321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不低于132元提高到142元,增幅7.5%;特困人员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年均提高595元以上,增幅在17%以上;残疾人两项补贴均不低于60元,分散和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标准首次由不低于600元和1000元提高到700元和1100元。争取医疗救助资金8.6亿元,资助所有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对92.4万困难群众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进行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3亿元,救助29.2万人次。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脱贫扶贫,省慈善总会筹集慈善款物10.1亿元,救助帮扶困难群众15.3万人次。开展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及时消除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投入5.4亿元福彩公益金,重点用于农村困境儿童、特困残疾人、特困老年人服务保障,推动民政服务机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让困难群众生活的更满意、更舒心。

三、救助对象识别更加精准。扎实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成立了社会救助精准兜底工作专班,针对低保对象“户保率”低、特困降格入低保等6方面问题,逐项制定整治方案,4次召开推进会,各类问题均明显整改。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省级层面购买第三方机构核查低保服务,委托24家社工机构对全省16个省辖市31个县(市)66个乡镇的低保工作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显示,群众对低保制度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均在95%以上。去年以来,新增农村低保对象61万人,退出农村低保123万人,实现了“有进有出,应保尽保”。

四、救助监督管理日趋严格。按照扶贫、纪委、审计等部门要求,对农村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将低保与扶贫衔接中存在的问题、低保领域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指导各地进行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行为自查。出台《全省民政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全省民政脱贫攻坚战专项监督方案》,开展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与“以案促改”结合起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提高救助精准度,努力打造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阳光低保的工作机制。

(蔡 茜)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