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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报】河南实行低保相关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

时间:2018-09-14 来源:中国社会报

近日,河南省民政厅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登记备案,进一步完善低保监管机制,提高低保救助精准度。备案人员包括:县(市、区)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低保申请、审核、审批事项的工作人员和村(居)“两委”成员。备案范围包括:低保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享受低保情况,低保相关工作人员承诺及动态管理情况等内容。

同时,低保相关工作人员要填写《河南省低保相关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申报表》,村(居)民委员会要统一填写《河南省低保相关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汇总表》,报乡镇(街道)存档备查。乡镇(街道)将备案汇总表和申报表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汇总后报市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对低保相关工作人员有近亲属享受低保的情况要进行单独登记,严格核查管理。

 (战世坤)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