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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报】汝阳:政府、村委会和养老机构联手办活农村幸福院

时间:2018-09-14 来源:中国社会报


河南省汝阳县以建设、管理、服务为重点,以政府、村委会、社会三方共同参与为手段,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走出了一条符合县情、民情,符合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符合传统养老习俗的新路子。2013年以来,共投入资金2050万元,全县共建农村老年幸福院125个(示范型81个,标准型24个,普通型20个),占全县行政村总数60.7%,受益老人4.2万人。

政府主导,全面推进幸福院建设

农村老年幸福院投入少、实用强、易推广,能有效解决农村养老难问题。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据省幸福院建设方案,结合汝阳实际,制订了《汝阳县幸福院建设管理方案》,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要求,通过项目整合,捆绑民政、财政、住建、扶贫、残联、爱卫会等部门有关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农村老年幸福院,加大对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扶持力度;要求各乡镇充分整合利用村现有资源和闲置土地、房屋,在与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扶贫开发紧密结合的前提下,做到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尤其是2017年,县委、县政府通过整合扶贫资金投入426.836万元,用于贫困村老年幸福院建设,新建17个老年幸福院,每个老年幸福院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内设娱乐活动室、休息室、厨房、餐厅等,已于2017年底建成投入使用;2018年又投资621.829万元,新建19个老年幸福院,5月底前已全部开工建设,预计9月底建成使用。   

村级主办,加强幸福院运营管理

为保证幸福院能长期发挥作用,使老人在幸福院住得起、住得久,该县在幸福院管理服务上落实四项管理措施。

一是明确产权,强化管理。规定幸福院产权由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幸福院的运行,按照群众“自治、自愿、自保、自助”的原则,采取行政管理与老人互帮互助相结合。村“两委”安排村老年协会会长作为幸福院的院长,具体抓好日常管理工作;幸福院院民以自我服务、互助服务为主;示范型幸福院入院老人免费入住,但衣、食、住、医等生活保障以自我保障为主。

二是严格入住,健全制度。明确入住人员主要限于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本村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老人优先入住,手续要通过本(家)人申请,经村委会审定,签订入住协议书等办理程序。对农村示范型幸福院实行“三书、二卡、二账、一本”制度(即申请书、承诺审批书、入住协议书;老人信息卡、健康登记卡;物资账、现金账;院务活动记录本),实现农村互助幸福院入住有程序、管理有组织、运行有制度、发展有保障。

三是落实政策,补贴到位。县政府出台《汝阳县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汝阳县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经济困难失能老人补贴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高龄补贴80-89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范围覆盖全县80岁以上老人,2017年全县发放失能补贴163人19.56万元,发放高龄补贴9352人461.208万元。

四是强化督查,星级管理。县民政局下发《关于对农村老年幸福院实行星级管理的意见》文件,对全县老年幸福院实行星级管理,使老年幸福院运营情况与运营经费挂钩,坚持每季度对各乡镇老年幸福院运营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根据运营情况,分等级拨付运营补贴:三星级运营经费8000元,二星级运营经费3000元,一星级运营经费1000元。

社会参与,创新运营服务方式

从2017年起汝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招标引入上海贴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试点参与幸福院运行管理,解决幸福院运营难题。政府为7个试点村每位老人投入120元,共投资50万元购买社会力量为老人提供服务,中标公司利用幸福院空余房子,为试点村老人提供信息平台、医嫂上门、基础理疗、便民、养生科普保健、吃药就医提醒、老年生活购物、生日节日关怀等九项居家养老服务。

经过一年试点,试点村老人对开展此项服务非常满意,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这样既解决了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运营问题,又解决了老人养老问题,使老人在村就能享受到机构养老的专业服务。

2018年,全县投资45万元扩大试点,增加到11个村,为试点村每位老人补贴80元,个人付40元,服务老人增加到5500人左右。下一步,汝阳县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贴心之家覆盖全县14个乡镇,这样既解决幸福院运营问题,又使农村老人就近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解决农村养老难问题。

 万大光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