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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积极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

时间:2018-12-17 来源:焦作市民政局

近年来,焦作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效运用《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不断强化组织领导,配强工作人员,争取财政资金,把握重点环节,严格执法监督,积极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自2016年以来,清退社会组织110余家,依法注销社会组织78家,劝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7家。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焦作市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成员单位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把握重点环节。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加强对其人财物的审核。对拟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实行嵌入审批,与税务部门、人民法院相结合,对有在案记录或失信行为的拟任负责人,实行禁入措施,不予登记,做到“应查必查”、“奖惩到位”。与财政部门就票据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明确社会组织会费收取标准,规范会费、捐赠票据发放范围和使用要求,严格票据管理使用制度,并结合抽查和评估工作;与市发改委共同做好社会组织收费公示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示,未经信息公示的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018年上半年共清理不符合条件任职领导干部133名,因存在失信行为更换负责人2家。

三是增强监管力量。将唯一1名公职律师调整到社会组织管理科任职,并选派2名营职军转干部到社会组织管理科工作,把全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25名公务员组成执法库,增强管理与执法力量。新增经费20万元用于事中事后监管,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社会组织“两随机一公开”和评估工作的开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和清算注销审计经费由财政负担。

四是进行综合监管。加强与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联系,建立综合监管机制。2018年,随机抽查社会组织22家,下发整改通知5家。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建立黑白榜,183家培训机构被列入白名单,320家培训机构被列入黑名单。对于长期不开展工作的“僵尸型”社会组织,与业务主管单位联系共同约谈其负责人,督促他们办理注销手续。

(薛凌鹏)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