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新闻 > 业务动态

项城市采取四项措施 抓好特困人员护理评估工作

时间:2018-12-17 来源:项城市民政局

项城市在全市开展特困人员护理评估工作,为提高特困人员供养的精细化、标准化、人性化创造了有力条件。全市现有特困人员7290人,其中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617人;按照全护理照料护理每人每月314元、半护理照料护理每人每月157元的标准,2018年共发放护理补贴资金53.36万元,有效提升了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项城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工作,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认定的通知》,对护理评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进行评估。二是科学制定评估标准。评估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六项评估内容,制定规范13项 52个评定项目,为每个参加评估的特困人员建立了由医生填写评定结果并签名、加盖医院公章的个人档案;评定期间,局、镇(办)民政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确保公平公正,精准识别。同时,评估坚持便民原则,以镇(办)民政所或敬老院为单位,集中进行评定,既方便了特困人员,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规范流程建档。严格系统比对,把名单反馈到各镇(办)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村(居)委会协助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进行照护人认定,照护人认定坚持双方同意、就近照护、先亲后近的原则,由特困人员在监护人、直系亲属和近邻中直接指认。确定照护人后,及时将镇政府、村委会、特困人员本人、照护人签订的四方护理协议,以及照料人承诺书等上报市民政局,经审批整理后与医疗机构评定档案一同入档,建立台账,以备查询。审批后的特困人员按评估等级结果发放护理费,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的护理费直接拨付供养服务机构,分散供养的按照社会化发放程序直接发给照护人。四是强化责任落实。研究制定《项城市特困人员照料人承诺书》,严格《照料护理记录表》日登记制度、民政所或村委会月巡察和年评比制度,照料人如果未履行协议规定的照料标准,立即取消照料人资格,终止其享受的照料护理待遇,对照料效果好的及时宣传,评选为“年度服务之星”。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