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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报】焦作市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

时间:2018-12-21 来源:中国社会报

近年来,河南省焦作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管理监督,积极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焦作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将民政局一名营职军转干部和唯一一名公职律师调到社会组织管理科工作,增强管理力量。同时,新增社会组织管理经费20万元并列入年度市财政预算,新增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社会组织审计、评估工作的开展。市民政局为25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办理河南省人民政府发放的《行政执法证》,保证持证执法。

自2017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以来,焦作市共抽查社会组织39家,在对每家社会组织进行现场检查时,都邀请业务主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联合执法,对社会组织进行业务工作、财务管理、活动开展等情况全面检查;在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时,由业务主管单位和随机抽取专家共同组成评估小组,出具初评意见,经评估委员会确认并向社会公告后形成最终等级认定;在办理社会组织注销登记时,业务主管单位务必参与清算工作,并在同意注销的文件上列明剩余资产分配和法律责任意见,真正实现有效监管。

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主动与法院、税务部门信息对接,对负责人实行审查。对有在案记录、失信行为或其他不良行为的拟任负责人,不予登记;对有未经批准的公职人员任职的,一律不予登记审批,对于不符合条件已在社团任职者,进行全面清理。2018年仅上半年就清理不合条件任职领导干部133名。

自2017年10月,焦作市实现市本级社会组织变更法定代表人由登记管理机关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原法人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经费由市局承担。在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随机抽查或核查举报时,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依法进行行政约谈,指出违法行为、明确整改内容、确定整改时限、告知违法后果、形成约谈笔录,由被约谈人签字盖章,强化负责人责任意识。

今年以来,焦作市已举办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培训4次,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通过年度检查、随机抽查、等级评估等手段,对社会组织的内部制度建设、章程履行、信息公开等情况给予严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社会组织要在形成重大活动决议之日起7日内报送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同意或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将社会组织的实际表现与社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挂钩,只为年检合格或经审查没有重大问题的社会组织出具免税资格证明材料。

对于与行政机关脱钩后没有存在必要的社会组织,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对于两年不参加年检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僵尸”组织,与业务主管单位共同约谈社会组织负责人,告知违反政策法规对社会和个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动员其主动办理注销手续。对于办理注销的社会组织,在媒体发布清算公告后,由市局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财产清算,确保社会组织资产不被侵占私分。一年来,焦作市共依法注销社会组织78家。与此同时,与公安部门出台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方案,充分动员社会各界举报线索,主动参与打非行动。今年,共劝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7个。

(薛凌鹏  韩  勇)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