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日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
多项举措为困难群众送温暖
气温骤降,如何做好御寒防冻和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加大救助帮扶力度,扎实开展冬季救助专项活动等多项举措,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喜迎2019年元旦春节。
加大救助帮扶 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冬春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千方百计解决好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要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及时解决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存在的问题,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和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将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有效缓解节日期间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支出压力。
加强节日期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强化供养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确保特困人员安全、温暖、祥和过节。
优化救助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加强临时救助工作,解决城乡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加大对困难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孤残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根据服务对象实际生活情况及服务需求做好节日安排。落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等救助保护机制,及时帮扶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力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底线。
节日期间要深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家中,深入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等民政服务机构,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要多方筹集慰问金、慰问品,扩大走访慰问范围。
开展冬季救助 助流浪乞讨人员回家
《通知》指出,要扎实组织开展冬季救助专项行动,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冬季救助专项行动方案,加强救助所需物资储备、管理和发放,强化对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的监管,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设置明显标志,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巡防队员、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的作用,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通过寻亲网推送、DNA比对、人脸识别等多种途径,持续强化“互联网+”寻亲服务,及时帮助走失的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
排查安全隐患 做好值守应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全省民政系统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对消防、水电气、食品卫生、设施物品、安全保卫、施工建设、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同时,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研究部署做好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问题,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
同时,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