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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报】《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 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18-12-28 来源:中国社会报

近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厘清和解答了未成年人如何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除了获得精神奖励还有哪些优待、志愿服务的经费从哪里来等在志愿活动时常会遇到的问题。该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规定,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可以根据需要签订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志愿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等。签订协议并非是为了追责,而是为了更好保障志愿服务关系当事人的权益,推进志愿服务关系的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全省志愿服务事业有序发展。

为真正实现“让好人有好报”,该条例在激励机制方面提供了好的做法。例如,政府有关部门对贡献突出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捐赠的捐赠人,可以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规定,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这样的规定会使更多的青年人意识到服务社会的重要性。(姚 方)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