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新闻 > 民政要闻

省民政厅承担的2018年重点改革事项圆满完成

时间:2019-01-08 来源:办公室


2018年,省民政厅严格按照《省委深改组关于印发<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改发〔2018〕2号)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精心安排部署,积极沟通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牵头承担重点改革任务。

    一是出台了《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7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从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惠及全省1500多万老年人。 

二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全省18个省辖市全部出台了关于加强或推进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各地在行政村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社区全面实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推进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初步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总结推广了安阳市“12345同心圆”工作法、焦作市“334”楼院协商治理模式和许昌市“1151”工作法。12月13日,民政部向社会公布了100个优秀社区工作法,洛阳涧西区武汉路街道武汉路社区工作法、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诚城社区工作法、焦作市解放区焦北街道幸福街社区工作法成功入选。

   三是出台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8月10日,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民〔2018〕2号),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要求、保障措施等内容。王国生书记批示“这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陈润儿省长指示“这是一件探索性工作,请县、市政府根据各地的实际需求和服务能力,确定好服务产品、服务方式、服务标准。”

四是出台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王国生书记批示“这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

五是推动了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省民政厅对第三批需要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了工作台账;联合省发改委到河北、湖北、江苏、安徽4个省份进行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10月9日至10日,省民政厅举办了行业协会商会能力建设培训班,对未脱钩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的150名代表进行培训,帮助行业协会商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服务能力。

    六是出台了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8月10日,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民〔2018〕3号),明确了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