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步步高”——2018年河南省十二件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之一
“2018年,全省城乡低保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全年共发放困难群众民生实事资金110亿元,惠及全省545万困难群众。”1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8年河南省十二件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首场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副厅长田开胜介绍情况时表示。
2018年,我省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列入重点民生实事之首。一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圆满完成这一重点民生实事各项目标任务,全省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
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再提高。2018年,我省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分别由不低于250元、142元提高到不低于262元、154元,惠及321.3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年供养标准从4095元提高到4485元,惠及50万特困人员。全年全省共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5.3亿元,其中,郑州市、洛阳市、安阳市等地城乡低保补差水平高于省定标准,济源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低保城乡统筹。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到位。全省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圆满完成,共发放补贴资金15.3亿元。其中,77万困难残疾人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生活补贴,97万重度残疾人享受生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护理补贴。巩义市、汝州市、长葛市、濮阳县、南乐县等地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了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为当地兜底脱贫发挥了积极作用。
田开胜说,我省投入真金白银让困难群众直接受益的同时,还出台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完善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不断织密筑牢民生保障“兜底网”,让困难群众脱贫越来越有底气。
当天发布会上,还传来另外一个与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息息相关的好消息。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8元,较此前每人每月80元增加了18元。这是自2009年新农保实施以来,国家和我省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王曙辉说,在国家和省提高养老金的基础上,全省有97个县(市、区)还另行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2018年,全省共为1502万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175.1亿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均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据介绍,从2019年1月1日起,我省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提高后,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从每人每月9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3元。仅此一项,省财政每年将增加投入近9亿元。
在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面,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和部署,我省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此次调整,全省共涉及退休人员464.4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