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豫民公告〔2019〕1号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安排部署,根据河南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河南省民政厅拟公开选取第三方对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仪馆)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对选定试点进行指导建设。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民政厅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豫财竞谈-2019-18
(四)项目内容:
1.根据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和相关标准规范,包括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和殡仪馆。
2.指导35个省级试点单位,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五)项目验收方式:18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国家和省级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标准的、适用于民政服务机构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和有关标准;指导试点机构按照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要求,于 2019年6月底前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使其具备独立操作的能力。
二、投标单位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由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有效期内的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四) 成立三年以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一支50人以上的专家团队(需提供社保证明);
(五) 具有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业绩。
(六) 具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服务相关业绩;
(七)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从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经验,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中级以上(含)职称、二级(含)以上安全评价师、电气相关专业;
(八)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有关招标规定;
(九)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报名信息
项目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起至2019年1月21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报名地点:河南省民政厅901房间(郑州市农业东路与祥盛街交叉口西北角);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截图、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等(现场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及按照项目内容拟制的承诺书。
四、评标竞谈有关事项
(一)评标竞谈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评标竞谈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组织评标竞谈。
(三)评标竞谈结果:确定1个单位对河南省民政厅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具体实施。
联 系 人:李鹏程 联系电话:65906967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