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镇政府能力建设 有效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
就《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专访省民政厅厅长鲍常勇
作为国家最基层的一级政府,乡镇政府承载着基层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重托,具有遵循中央指示,传达上级精神,实施各项政策,服务广大群众,带领人民永远跟党走的重要作用,是连接党和基层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汇聚起全国人民的精气神、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力量源泉。
目前,我省共有1791个乡镇。改革开放以来,全省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但一些乡镇政府还存在服务理念滞后、服务能力不强、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手段落后、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
1月7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我省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近日,就《实施意见》出台背景、部署要求和贯彻落实等方面,本报记者专访了省民政厅厅长鲍常勇。
记者: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鲍常勇: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机关,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到“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执行者,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织者。
随着我省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农村基层社会结构、农业生产方式、农民利益诉求与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农村人口逐步向中心城镇聚集,向发达省份流动,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需求多元化、地区差异化相互交织叠加,老人、妇女、儿童“三留守”问题日益突出,催生出一系列新问题,对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全面审视存在的问题,寻求现实解决策略,成为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当务之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乡镇工作,多次深入乡镇视察,要求乡镇要把为民服务工作搞好,要以百姓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2017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乡镇政府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推动乡镇体制机制改革的坚定决心,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关于县域治理“三起来”、乡镇工作“三结合”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意见》精神,我省在科学总结近年来全省各地推进乡镇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的基础上,也于近日下发了《实施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全省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2018年,省民政厅继续开展基层民政工作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在全厅抽调177名党员干部,走访4000多家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民生项目,对1000多户困难群众入户走访,全面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细落实。在两个月时间里,各调研组对乡镇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梳理,为今后精准施策,高质量推进全省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充分释放基层活力,补齐乡镇政府服务“短板”,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水平的服务。
记者:如何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鲍常勇:作为改革红利传导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政府服务能力事关全面深化改革的“一揽子”方案能不能压茬推进,事关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能不能落地生根,事关乡村振兴战略能不能有效实施。从根本上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是党的“三农”工作的有力抓手和关键节点。
《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把握,科学有序推进乡镇服务能力建设。
(一)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意见》提出,要以增强乡镇干部宗旨意识为关键,以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为重点,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为手段,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有效提升乡镇政府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到2020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明确工作任务。一是强化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要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步伐,着力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对直接面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推进乡镇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探索乡镇综合执法的有效形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乡镇党政机构设置和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
二是优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要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重点人群倾斜力度,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改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多元投入机制,支持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社会事业发展;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省级层面要进一步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县乡财政的保障能力。
三是创新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要积极培育发展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主体,建立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引导多方力量参与乡镇公共服务提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鼓励和引导具备法人资格的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是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理;推动县乡之间、县级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逐步实现县、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县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
五是完善群众权益保障机制。要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评价机制,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监督评价方面的作用,强化群众对公共服务供给决策及运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乡镇干部分片包村、入户走访、在村服务、住乡值班制度和乡镇领导接访处访和信访工作联系点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三)强化组织保障。一是明确地方党委政府对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组织领导职责,乡镇党委要强化政治引领功能,加强对乡镇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二是明确县级党委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对相关工作的监督考核责任;三是就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细化和强调。
记者:请问下一步如何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鲍常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部署要求上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实施意见》的宣传解读,促进有关方面全面准确理解《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实际,及时制订实施意见或方案。地方各级党委应把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制定配套措施,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抓落实的合力。
三是发挥乡镇政府的主体作用。乡镇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对照文件要求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从体制是否健全、机制是否完善、方式是否科学、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查找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强化服务理念和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推进服务能力建设的成效。
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尊重地方和基层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工作千头万绪,社会管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上级部门的行政指令、工作任务等,最终都会层层分解到乡镇政府。《实施意见》的出台无疑给全省广大乡镇干部服下一颗“定心丸”。
我们相信,随着《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乡镇政府的服务功能会得到持续强化,乡镇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会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会得到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将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