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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发挥职能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时间:2019-01-22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不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许昌市、县两级民政部门与社区工作人员深入村(社区)进行调研,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参与,在实践中修订完善适合本村的村规民约。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转发《河南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对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成督导组,对全市9个县(市、区)村规民约修订工作进行督导。截至目前,全市2459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大力培育农村社会组织

根据《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通过优先发展、降低门槛等方式大力培育扶持发展农村社会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加大对农村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

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不断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印发《精准识别精准救助精准兜底实施方案》,按照精准标准找问题、精准要求定措施、精准目标抓退出的要求,努力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18年4月8日,许昌市民政局联合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扶贫办下发《关于提高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将农村低保标准由省定的每人每年3450元提高到3500元,将人均月补助水平由省定的不低于154元提高到170元。持续开展民政兜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6736户24327人,累计发放资金9815万元,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9430户52050人,累计支出资金10476.9万元。全市共有城乡特困人员19862人,其中集中供养4517人,累计支出资金7910.24万元。

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截至目前,许昌市共有养老机构196所,床位16192张。其中公办福利性养老机构101所,床位7790张;社会办养老机构95所,床位8402张。建立了市区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并投入运行。加大农村幸福院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全市建成249家农村幸福院。2018年7月26日,许昌市政府印发《许昌市农村敬老院综合提升改造三年攻坚计划》,决用三年时间全面提升全市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0家农村敬老院基本完成综合提升改造,其中建安区陈曹乡、五女店镇敬老院等均较高水准设置,打造了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的亮点。

推动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多次向民政部汇报对接,加快许昌市健康养老示范区的建设,指导鄢陵县按照许昌健康养老示范区的规划进行实施。2018年12月,许昌市鄢陵县获得国家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鄢陵县马栏镇、陈化店镇、安陵镇获得国家第二批智慧健康示范街道(乡镇)。按照《许昌市加快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规划的目标任务,配合市健康养生养老产业专班起草了许昌市2018年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拟定加强基层医养融合工作、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养项目建设等。2018年5月9日,以市转型攻坚办公室的名义正式印发了《许昌市2018年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列入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纳入考核范围。定期到县(市、区)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每季度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督促各县(市、区)推进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农村留守儿童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了“打一个电话、发一封信、入一次户”“三个一”活动,确保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措施落实到位。加快推进覆盖市、县、乡、村的四级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全市101个“儿童之家”确定地址,其中75个已经建设完成,26个正在建设中。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