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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时间:2019-02-20 来源:济源市民政局

近日,济源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联合下发文件,决定继续提高济源市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

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城乡低保一体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26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5元。从1月1日起,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112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全自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和全护理标准三档,分别参照济源市各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6%、15%和35%确定。将孤儿养育标准每月提高100元,将孤儿保障范围扩展到超过18岁的成年在校学生。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