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我省规范旧衣物捐赠箱设置行为
捐赠旧衣谨防“爱心被消费”
卢松
4月29日,记者了解到,省民政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规范城市社区旧衣物捐赠箱设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按照《慈善法》相关规定,规范城市社区旧衣物捐赠箱设置行为,并引导社会公众捐赠前要确认相关机构公开募捐资格,谨防上当受骗,“爱心被消费”。
近两年,在城市的大小社区,各色标明“旧衣回收”的回收箱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为市民处理旧衣物打开便利之门。但与此同时,对于“回收箱是谁放进小区的,衣物到底捐了没有”,很多居民都表示“并不清楚”。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慈善法》的有关规定,与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开展废旧物品回收利用的性质不同,以公益慈善名义开展旧衣物等废旧物品捐赠回收,属于公开募捐活动。只有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且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在规范募捐活动方面,通知指出,各地慈善会要切实发挥自身在慈善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在与相关企业、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展旧衣物捐赠活动时,要把好合作方资质审核关,严格监管捐赠衣物的流向,坚决杜绝造成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发生。对假冒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公开募捐方案未履行备案手续或打着公益、慈善、爱心名义设置“旧衣物捐赠箱”实为公司进行营利活动的,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跟进调查,采取约谈、劝阻等措施,责令其停止活动、撤离“旧衣物捐赠箱”。
为了让爱心市民投放到旧衣物捐赠箱的衣物“为爱流转”,真正送到需要帮助的人手中,通知提醒,各地要积极引导群众从正确途径参与捐赠,鼓励支持公众、媒体对旧衣物捐赠活动进行监督。参加慈善募捐活动之前,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核实举办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对于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以及慈善组织、个人的违法违规活动可予以曝光或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