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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民政局四项措施发挥兜底保障脱贫作用

时间:2019-05-09 来源:巩义市民政局


巩义民政局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全方位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的衔接,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坚决守住脱贫攻坚底线。

一、强化精准衔接,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一是加强标准衔接,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由3780元提高到5160元,高于省定脱贫线。二是加强对象衔接,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1442户2789人纳入农村低保,394户411人纳入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范围,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8%,较好实现了“应扶尽扶、应保尽保”。三是加强信息衔接,建立申请救助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每月对全市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进行比对,全面发挥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

二、及时提标扩面,全面提高救助保障标准。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2018年的每人每月600元和315元提高到2019年的每人每月630元和430元,截至2019年4月底,全市共有6942户12229名城乡低保对象,累计发放救助金1787.03万元。二是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645元,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提高到1140元、475元、190元,截止2019年4月底,全市共有2040户2078名城乡特困人员,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738.22万元。

三、实施临时救助,发挥“救急难”作用。对于城乡困难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付合规费用超过6000元的实施临时救助,救助标准为3000元。截2019年4月,对全市279名临时救助对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64.8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34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10.2万元。

四、加强敬老院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敬老院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一是出台《巩义市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工作人员的招聘条件,岗位职数,聘用程序,薪酬待遇、工作职责,日常管理及业绩考核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涉及提升改造的6所镇域敬老院将工作人员配备到位。二是组织敬老院工作人员进行培训4月底,委托阳光医院对敬老院从业人员全部进行了照料护理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结束统一发放护理员资格证,保证了服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贺晓洁)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