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河南民政脱贫攻坚立新功获殊荣
蔡 茜 赵刘尊 姚 方
2018年,河南省各级民政部门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为脱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日,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2018年度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省民政厅再次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聚焦脱贫攻坚
着力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省民政厅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紧密衔接。2018年,河南省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3210元提高到不低于3450元,增幅7.5%,稳定实现“两线合一”。
特困人员生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2018年农村特困人员年人均生活标准提高到4485元,增幅9.5%;全省221.4万在档贫困人口中,农村低保家庭、特困家庭人员140.9万人,占63.6%。
将低保对象提标、特困提标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2018年下拨困难群众民生实事保障资金110.6亿元,有效保障了535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对象给予不低于30元的参保资助,对农村特困人员给予全额参保资助,住院救助报销比例不低于70%。2018年共资助860多万贫困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18.2万人次困难群众进行门诊救助、对163.4万人次困难群众进行住院救助,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2018年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2亿元,救助26.4万人次。
创新制度机制
着力提高兜底保障精准度
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在河南省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出多项新举措。
建立农村低保渐退制度,确保稳定脱贫。在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其他低保家庭给予6至12个月的渐退期。
出台《河南省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成立核对机构,指导17个省辖市建立核对平台,159个县(市、区)开展信息核对工作。2018年共排查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312.4万人,退出30.9万人,新增37.1万人,实现了“有进有出,应保尽保”。
扩大社会参与
着力凝聚兜底保障力量
组织召开全省社会组织扶贫示范培训和动员活动。去年,全省性社会组织投入 22.9亿元款物,面向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实施100多个公益慈善项目,直接惠及300万人次,直接救助1800户贫困户脱贫。投入资金980万元,支持51个社会组织对困难群众开展社会服务。其中,省慈善总会接受捐赠款物8.3亿元,支出8.4亿元,帮扶困难群众32万人次。
实施“三区”社工人才支持计划,直接惠及1.4万余人,间接惠及4万余人。2017年至2018年,遴选10家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对一牵手帮扶10个贫困县,惠及困难群众2.8万余人。
省民政厅对4个深度贫困县和3个重点帮扶县,分别制订精准化的帮扶支持方案,对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专项下达医疗救助支持资金1.4亿元。
2018年、2019年,在安全、清洁、温暖、文化和康复5个方面,为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配备设施设备近1.9万件,新建成农村特困供养机构85所,改扩建753所,解决了农村敬老院在取暖、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完成360所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旱厕改造任务。其间,下达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8亿元。